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近期自查、梳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17.47亿元,控股子公司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4.66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