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600666)索赔案正在进行中,适格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据悉,近日奥瑞德(600666)虚假陈述案获得哈尔滨中院胜诉判决,奥瑞德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实际控制人左某波承担100%连带责任,实际控制人褚某霞、大华会计事务所各承担5%连带责任。
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该案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8月26日到2018年6月2日之间买入奥瑞德(600666)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奥瑞德(600666)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