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审计报告指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导致非标意见,请问: 1.公司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是公司管理层不予配合?还是审计人员专业技能有限?或者是因为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给审计机构施加了某种无形的压力? 2.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后,公司公告中照本宣科科普规则,并未提及公司计划如何积极应对,公告的意义在哪里?公司如何让广大投资者放心? 3.应收帐款和工程项目是否存在硬伤?请给投资者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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